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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金融政策资讯2021.3.12

发布日期:2021-03-13     来源: 本站     点击次数: 986次

 

一、宏观政策

二、货币动态

三、产业动态

四、行业关注

 

一、 政策导读

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上市办法

上交所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 。在中国证监会统筹指导下,上交所落实《转板上市指导意见》安排,组织制定了《转板上市办法》,按照市场导向、统筹兼顾、试点先行、防控风险的思路,立足转板公司已在精选层挂牌、无需发行股份的业务逻辑,设计简便高效的转板要求和程序,并做好制度及监管衔接。

一是明确转板条件。遵循市场导向,基于转板公司已经过公开发行、交易等实际情况,明确转板公司向科创板转板的,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并满足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条件,包括合规性、股东人数、累计成交量、公众股东持股比例、市值及财务指标等。转板公司范围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且不存在应当调出精选层情形的公司。

二是优化审核程序。鉴于转板上市属于股票交易场所变更,不涉及股票公开发行,且转板公司已接受持续监管,具有规范运行基础,故转板上市审核时限由首次公开发行的3个月压缩为2个月,提高审核效率。明确规定申请受理、审核问询、审议决定等转板上市审核的主要环节,以及申请文件和转板上市保荐安排,明确市场预期。结合注册制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实践做好审核制度衔接,强调转板公司、保荐人等主体的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三是做好制度衔接。其一,转板上市程序衔接。上交所同意转板上市的决定自作出之日起6个月有效,转板公司应当在决定有效期内完成转板上市准备工作并申请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交易。上市相关程序及持续监管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规定。其二,股份限售衔接。根据《转板上市指导意见》规定,明确转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所持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限售期满后6个月内减持的,不得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核心技术人员、未盈利企业的限售及减持安排与首发上市公司保持一致。其三,交易制度衔接。明确转板公司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格原则上为其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最后一个有成交交易日的收盘价,其他交易安排适用上交所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规定。

2.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接入规则(试行)

上海票据交易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负责供应链票据平台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第三条供应链平台、金融机构、企业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企业)等参与供应链票据业务的相关机构应遵守本规则及票交所相关规定,遵循公平自愿、诚信自律、风险自担的原则。

接入供应链票据平台的供应链平台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经营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

2)具有可持续经营的能力,股东背景为大型供应链核心企业或信用评级为AAA的金融机构,财务状况稳健,最近1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

3)具有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核心技术以及覆盖供应链全流程的系统功能,能够依法合规采集、传输供应链企业经营、贸易、融资等数据信息,能够通过有效手段识别、核验企业身份、业务意愿、交易关系等相关信息的真实性;

4)具有健全的系统安全保障机制,通过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或以上备案;

5)具有良好的运营和服务保障能力,有专业化的技术、业务运营团队,高级管理人员包含熟悉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具有金融从业经验的人员;

6)具有良好的客群资源和业务基础,供应链金融相关业务规模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

7)具有良好的风险管理体系,能够通过有效手段监测、识别、评估、控制供应链金融风险,具有纠纷和风险处理机制;

8)企业法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最近两年无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重大诉讼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9)票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条件的供应链平台可向票交所提交相应材料。票交所于收到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反馈受理情况。材料齐备的,票交所于15个工作日内反馈受理意见。

二、 货币动态

1. 赤字率、专项债微调反映公共风险有所降低

每经专访中国财科院院长刘尚希:赤字率、专项债微调反映公共风险有所降低,财政政策适配性调整增强宏观确定性 (同花顺财经网站)刘尚希精彩观点:

随着今年我国经济运行逐步恢复正常,财政对冲风险的压力有所减缓,所以赤字率、地方政府债务等有一定微调,但财政政策方向上并没有出现大的调整。

去年部分财政支出还在持续发挥作用,而疫情风险又得到缓解,因此今年地方政府专项债规模没有必要再加码,可以略微减少一点。

对市场主体来说,宏观确定性增强了,企业就会有良好的预期,像公平竞争、市场化配置等问题,都可以通过改革来增强宏观确定性。

三、 行业动态

(一)煤炭动态

1.章建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国家能源局着眼保障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两大目标任务,锚定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25%和风电光伏装机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重点采取四方面举措,加快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一是加快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制定更加积极的新能源发展目标,推进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全面实现平价无补贴上网;因地制宜开发水电;在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加快推进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性电源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电网建设,推动电网智慧化升级,大力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提高电力系统灵活调节水平。

  二是着力升级能源消费方式。坚持和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强化全社会节能,加快推进低碳技术应用,提高重点行业和领域能源利用效率;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部门和行业电能替代,提升全社会电气化水平。

  三是出台推动能源领域碳达峰相关政策。围绕能源领域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实现路径,研究制定能源领域落实举措,围绕促进能源低碳智慧转型、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新一代电力系统建设、新型储能发展等重点任务出台配套政策。

四是指导地方开展碳减排工作。按照“十四五”规划工作部署,指导地方编制好能源规划,推动地方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能源消费总量等指标与国家目标衔接一致,压实地方碳减排责任,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碳达峰。

2.国内首个热电厂燃煤锅炉烟气余热全回收项目在山东青岛启用(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网)

3.全国政协委员姜耀东:煤炭老矿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议,支持老煤炭企业组建煤矿专业化生产性服务公司。姜耀东认为,依托老矿区、老煤矿的人才、技术、管理、数据、装备等优势,组建煤矿专业化生产性服务公司,开展专业化的煤矿地质勘探、开拓开采、机电运输、智能化建设等生产性服务,既是推动煤炭企业用工制度改革、促进煤矿社会化生产的需要,也是推动煤炭企业创新管理体制机制、优化煤炭人才资源配置、妥善安置分流职工的有效途径,更是煤炭行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对于深化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行业过剩产能,以及长远煤炭行业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时,姜耀东建议,务实推进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切实减轻煤炭企业税费负担、以及推进富油煤合理开发利用。(来源:新华网)

二、房地产政策:

1.今年“两会”开幕,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对房地产市场重磅定调。报告指出: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房住不炒”、“三稳”是近年多次提及的重要内容,报告还明确提出“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首次表态“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缓解住房困难”,并未提房地产税、棚改。

  值得关注的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出:要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业内人士对此解读,在今年“两会”期间,无论是对于2021年房地产行业的短期重点工作,还是中长期的规划和远景目标,均给出方向和指导性意见。其中,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被摆在重要位置;宏观政策不急转弯,房地产行业全面转向去杠杆;租赁市场将进入发展快车道;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职住平衡。新型城镇化仍是房地产行业制度红利。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度提及“租赁”和“共有产权”,这是自2018年提出“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后再细化,具体表述为“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

对于未来房地产宏观政策,报告提出,宏观政策要继续为市场主体纾困,保持必要支持力度,不急转弯,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完善,进一步巩固经济基本盘。同时,现阶段房地产行业仍是去杠杆的重要领域,金融要去房地产化,房地产也要去金融化。未来将在政策红利的刺激下,预计住房租赁市场将进入新一轮发展快车道,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容。完善新型城镇化,城市群和都市圈将成新一轮发展主体。城镇化仍是房地产行业最大的制度红利。(来源:山西新闻网 )

2.近期,杭州、北京、深圳、江苏、江西、上海等地均出台楼市调控政策,举措包括防止假离婚取得购房资格、打击违规冻资、围堵经营贷、上调房贷利率等。

3月1日,中原地产研究中心报告显示,2月,各地房地产调控发力,单月房地产调控次数高达45次。2021年以来,年内房地产调控政策次数累计高达87次。

在调控密集出台及春节假期影响下,百城房价涨幅有所收窄。中指研究院发布的2月“百城价格指数”显示,2021年2月,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为15884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20%,涨幅较上月收窄0.17个百分点;二手房方面,环比上涨0.28%,涨幅较上月收窄0.04个百分点。  

从成交量上看,2月楼市成交明显下滑。分城市来看,三线城市降幅显著,环比下降64.2%,二线城市环比降幅为31.22%,一线城市环比降幅为29.33%,其中,广州降幅为46%,上海降幅34%,深圳降幅22.2%。  

“3月为春节后首月,预计房企推盘节奏将加快,市场供应将增加,百城新建住宅价格或保持稳中有涨态势。”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研究总监曹晶晶表示,受政府倡导“就地过年”以及多数售楼处春节期间“不打烊”影响,部分重点城市购房需求有所释放,楼市表现与往年同期相比较为活跃,但与节日前相比,楼市热度明显下降。(来源:长江商报)

分析与解读:政策层面坚持“房住不抄”,并围绕“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作为未来规划。一旦出现房价过热等现象,调控政策会随之而来。在这种局面下房屋租赁将会迎来比较大的发展机遇,新型的城镇化(大型城市群、经济圈)建设可能会成为房地产行业比较热衷的区域。

三、行业动态

1.章建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国家能源局着眼保障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两大目标任务,锚定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25%和风电光伏装机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重点采取四方面举措,加快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一是加快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制定更加积极的新能源发展目标,推进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全面实现平价无补贴上网;因地制宜开发水电;在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加快推进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性电源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电网建设,推动电网智慧化升级,大力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提高电力系统灵活调节水平。

二是着力升级能源消费方式。坚持和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强化全社会节能,加快推进低碳技术应用,提高重点行业和领域能源利用效率;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部门和行业电能替代,提升全社会电气化水平。

三是出台推动能源领域碳达峰相关政策。围绕能源领域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实现路径,研究制定能源领域落实举措,围绕促进能源低碳智慧转型、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新一代电力系统建设、新型储能发展等重点任务出台配套政策。

四是指导地方开展碳减排工作。按照“十四五”规划工作部署,指导地方编制好能源规划,推动地方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能源消费总量等指标与国家目标衔接一致,压实地方碳减排责任,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碳达峰。

2.国内首个热电厂燃煤锅炉烟气余热全回收项目在山东青岛启用(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网)

3.全国政协委员姜耀东:煤炭老矿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议,支持老煤炭企业组建煤矿专业化生产性服务公司。姜耀东认为,依托老矿区、老煤矿的人才、技术、管理、数据、装备等优势,组建煤矿专业化生产性服务公司,开展专业化的煤矿地质勘探、开拓开采、机电运输、智能化建设等生产性服务,既是推动煤炭企业用工制度改革、促进煤矿社会化生产的需要,也是推动煤炭企业创新管理体制机制、优化煤炭人才资源配置、妥善安置分流职工的有效途径,更是煤炭行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对于深化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行业过剩产能,以及长远煤炭行业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时,姜耀东建议,务实推进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切实减轻煤炭企业税费负担、以及推进富油煤合理开发利用。(来源:新华网)

(二)房地产

1.今年“两会”开幕,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对房地产市场重磅定调。报告指出: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房住不炒”、“三稳”是近年多次提及的重要内容,报告还明确提出“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首次表态“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缓解住房困难”,并未提房地产税、棚改。

  值得关注的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出:要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业内人士对此解读,在今年“两会”期间,无论是对于2021年房地产行业的短期重点工作,还是中长期的规划和远景目标,均给出方向和指导性意见。其中,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被摆在重要位置;宏观政策不急转弯,房地产行业全面转向去杠杆;租赁市场将进入发展快车道;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职住平衡。新型城镇化仍是房地产行业制度红利。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度提及“租赁”和“共有产权”,这是自2018年提出“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后再细化,具体表述为“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

对于未来房地产宏观政策,报告提出,宏观政策要继续为市场主体纾困,保持必要支持力度,不急转弯,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完善,进一步巩固经济基本盘。同时,现阶段房地产行业仍是去杠杆的重要领域,金融要去房地产化,房地产也要去金融化。未来将在政策红利的刺激下,预计住房租赁市场将进入新一轮发展快车道,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容。完善新型城镇化,城市群和都市圈将成新一轮发展主体。城镇化仍是房地产行业最大的制度红利。(来源:山西新闻网 )

2.近期,杭州、北京、深圳、江苏、江西、上海等地均出台楼市调控政策,举措包括防止假离婚取得购房资格、打击违规冻资、围堵经营贷、上调房贷利率等。

3月1日,中原地产研究中心报告显示,2月,各地房地产调控发力,单月房地产调控次数高达45次。2021年以来,年内房地产调控政策次数累计高达87次。

在调控密集出台及春节假期影响下,百城房价涨幅有所收窄。中指研究院发布的2月“百城价格指数”显示,2021年2月,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为15884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20%,涨幅较上月收窄0.17个百分点;二手房方面,环比上涨0.28%,涨幅较上月收窄0.04个百分点。  

从成交量上看,2月楼市成交明显下滑。分城市来看,三线城市降幅显著,环比下降64.2%,二线城市环比降幅为31.22%,一线城市环比降幅为29.33%,其中,广州降幅为46%,上海降幅34%,深圳降幅22.2%。  

“3月为春节后首月,预计房企推盘节奏将加快,市场供应将增加,百城新建住宅价格或保持稳中有涨态势。”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研究总监曹晶晶表示,受政府倡导“就地过年”以及多数售楼处春节期间“不打烊”影响,部分重点城市购房需求有所释放,楼市表现与往年同期相比较为活跃,但与节日前相比,楼市热度明显下降。(来源:长江商报)

分析与解读:政策层面坚持“房住不抄”,并围绕“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作为未来规划。一旦出现房价过热等现象,调控政策会随之而来。在这种局面下房屋租赁将会迎来比较大的发展机遇,新型的城镇化(大型城市群、经济圈)建设可能会成为房地产行业比较热衷的区域。

四、行业关注

1.3月9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融资租赁公司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通知》,其中提到严格规范经营业务,融资租赁公司不得以车辆售后回租或其他形式变相开展个人抵押贷款业务,不得在业务宣传中使用“以租代购”“汽车信贷”“车抵贷”“车辆贷款”等语义模糊或不属于融资租赁业务经营范围的字样,不得为客户提供或变相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来源:供应链金融SCF_770)

2.3月5日,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单独提及这一内容。(来源:《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

3.银行业保险业代表委员纷纷带来与绿色金融相关的建议提案,全国两会期间,银行业保险业代表委员纷纷带来与绿色金融相关的建议提案。代表委员普遍指出,金融在绿色经济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等方面能发挥积极的作用。同时,在配合举世瞩目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上,应善用金融方式,推动低碳转型。(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4.2021年主要工作思路:持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认真落实“千百亿”稳增长行动,推动完成新增抗疫贷款、新增普惠小微贷款、新增企业发债等各项任务。加强部门协作,共同推进小微企业首贷户培育工程,推动“金融方舟”项目转型升级。修订《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持续完善“深圳金服平台”服务功能。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积极申创国家科创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开展科技支行认定标准研究,推动形成“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加快供应链金融标准体系、公共平台建设,推动出台黄金金融、文化金融专项政策,打造特色金融服务体系。(来源: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