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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金融政策资讯2021.4.5

发布日期:2021-04-06     来源: 本站     点击次数: 994次

 

一、宏观经济
(一)加强负债管理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二)优化商业银行信贷结构,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三)2021年3月经济数据预测:经济边改善 信用边收缩

二、货币动态

1.中国人民银行: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

2.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

3.利率:二季度利率债走势如何

4.汇率

三、行业动态

(一)煤炭动态

1.近期煤炭价格

2. 中国煤炭运销协会组织召开经济运行分析座谈会

3. "十四五"期间煤炭行业兼并重组仍将继续

4. 关注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 能源是经济发展的命脉

5.分析与解读

(二)船舶行业

1.舟山市港口船舶污染物管理条例

2.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

3. 航运业排放以绿色转型是主题

4.分析与解读

四、行业关注

1.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商务部等8单位关于开展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3.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一、宏观经济

(一)加强负债管理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0213月26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负债管理办法的通知》。

1.《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我国经济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良好的负债质量管理是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的基础,是商业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支撑。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和资本市场、互联网金融、影子银行等金融业态的发展,商业银行负债业务复杂程度上升、管理难度加大。构建全面、系统的负债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体系,持续推动商业银行强化负债业务管理,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

2.《办法》对上市银行的影响:由于《办法》列举的相关定量指标为参考指标。这些指标均为现有规章制度已有指标,口径、限额及适用范围与现有规制保持一致。如:净稳定资金比例、核心负债比例、同业融入比例等指标与《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中相应指标口径保持一致;存款偏离度指标与《关于完善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口径相同。因此,对目前已达标的上市银行来说并未增加相应的监管压力和合规等方面的成本。

3.投资策略:按照我们2021年投资策略的观点,2021年二季度前后将迎来债务的集中到期,货币政策或被动放松。结合我们对政府债发行节奏的判断,4月或有新的中长期流动性投放。当前银行板块个股公布的业绩报告显示,盈利总体向好,资产质量改善,结合当前板块的整体估值水平,以及对2021年业绩的预测,我们认为板块部分个股仍有上升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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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办法》对负债管理的核心要素:从负债来源稳定性、负债结构多样性、负债与资产匹配的合理性、负债获取的主动性、负债成本适当性、负债项目真实性等六方面明确了负债质量管理核心要素。并给予了明确标准及指标。


5.风险因素:疫情坚持导致资产质量大幅恶化;贷款利率大幅度下行。整体经济形势的变化会影响行业的整体表现。如果整体经济持续走弱,企业应收明显恶化,银行板块将出现业绩波动。(万联证券研究所)

(二)优化商业银行信贷结构,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碳中和目标等政策要求,银行在“十四五”期间的信贷投向有如下一些值得关注的趋势。

 “十四五”期间,伴随着房地产贷款、影子银行的强监管趋势,实体经济将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信贷投向的重中之重。银行信贷既需要配合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方向将贷款投向实体经济需要的领域,比如普惠金融、绿色金融、乡村振兴等领域,稳步推进小微信贷的“量增、价降、面扩”以及绿色产业和高新技术的发展,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也需要依据市场原则、顺应经济发展规律挖掘符合信贷政策要求的优质产业、新兴产业,比如大消费行业、新兴制造业、新基建等领域,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形成银行信贷和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

第一,普惠信贷将继续受到政策支持。随着科创型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一些中小企业可能依附于大企业的产业链成为细分领域的“隐形冠军”。我国已如期实现全面脱贫目标,农村和农户需要的不再只是小额的初期启动资金和流动性资金,大型农场、农民合作社的建立会使得农村地区的信贷需求更大、更加集中。对此,商业银行可以依托供应链金融和产业政策,增加对优质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长期信贷支持力度。

第二,统筹推进基础设施信贷投放工作。

以数字型基础设施为代表的“新基建”处在起步阶段,拥有广阔发展空间。从涵盖范围上来说,“新基建”不仅定位为数字经济的基础设施,还包括对传统基建的升级,包括5G、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乡村基础设施等内容。“十四五”期间,商业银行不必拘泥于以“铁公机”为主的传统基建项目,也应关注“新基建”,统筹推进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的信贷投放工作。

第三,加大对制造业的投入,助力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针对制造业的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进制造业补链强链、优化区域产业链布局、引导产业链关键环节留在国内、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等关键举措。

制造业的强大发展离不开制造业投融资的支撑。“十四五”期间,在房地产贷款集中度受限的情况下,银行对制造业的投入必然有所加大。我国不仅要巩固和扩大产业链供应链环节的优势,还要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银行既要支持传统优势行业和企业,还要对我国尚在发展的产业链供应链短板(如芯片制造等)提供持续且大规模的信贷支持。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制造业的支持,提高制造业贷款比重,增加高新技术制造业信贷投放。

第四,“碳中和”目标下,向绿色低碳产业倾斜。随着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我国经济产业结构转型也将进一步深化,银行的信贷业务也需要进一步向低碳产业倾斜,加强对绿色产业的支持。在强化的减排目标下,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汽车、碳捕获与封存等绿色产业发展潜力巨大,这也将为银行带来可持续发展机遇。气候投融资将日益成为银行绿色金融重要领域。从投放领域来看,气候投融资的信贷余额主要投向绿色交通运输项目、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项目、新能源制造端、工业节能节水环保项目。

“碳中和”目标会给商业银行带来气候相关的风险,如果银行向业务模式不符合低碳要求的公司提供贷款,可能会蒙受损失或者遭受监管机构的惩罚。比如,“碳中和”可能使得化石能源的需求下降,石化公司可能会面临营收下降、融资成本上升的困境,银行对石化行业的贷款遭受损失的概率上升。同时,金融管理部门或将出台政策引导银行增加对低碳信贷的投入,甚至做出硬性要求。因此,为了规避“碳中和”带来的转型风险,商业银行需要严格执行绿色金融标准,创新产业和服务,强化信息披露,及时调整信贷资源配置,减少高碳行业或产业的信贷投入,增加绿色信贷和对低碳产业的投入。

第五,创新产业需要银行“创新”信贷服务。《规划纲要》对科技与创新进行了重点论述,要求“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要求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并且明确提出要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但新兴科技企业可能缺少有形抵押物、经营前景不明朗,信贷风险较大,银行业如何支持科技创新与新兴产业以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服务国家创新战略,也成为银行信贷投向的重要课题。在此背景下,银行可以创新对科技创新企业的金融服务,利用金融科技、资金优势和牌照优势建立多渠道、多样化的投贷联动模式,为科技企业提供创投、引导、产业及股权投资等各类基金,以及企业上市、发债、并购等服务。

第六,“消费信贷”由消费者转向消费品的创造者。

《规划纲要》在“全面促进消费”中要求“把扩大消费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结合起来,促进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同时,《规划纲要》还要求发展服务消费,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推动教育培训、医疗健康、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等消费提质扩容。因此,“十四五”期间,商业银行对消费行业的信贷供给不仅会关注零售端的消费者,同时也会关注生产端的消费品制造商和服务提供商。栾稀(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三)2021年3月经济数据预测:经济边改善 信用边收缩

本报告导读:

经济 3 月重回改善,出口、地产支撑强度仍在,基建、制造业投资修复,PPI冲高,但 CPI 弱反弹,经济改善的同时,社融增速开始步入下行通道。

摘要:

1.经济数据预测

1)GDP:年初疫情、冷冬、就地过年扰动,1-2 月经济有所走弱,但出口、地产支撑强势,预计一季度 GDP 为 18.5%。

2)生产:小幅改善,但基数影响减弱导致增速回落,预计 3 月增速 14.7%。

3)投资:房地产投资保持韧性,基建增速回升,制造业投资继续受内外需求复苏带动而上行,预计 1-3 月累计增速为 27.6%。

4)消费:3 月广义乘用车销售增速回落,服务业 PMI 强于往年,就地过年对全国影响消退。预计 3 月社零复苏,3 月增速为 27.8%。

2.价格数据预测

1)CPI:同比升至 0.2%,除水果微涨外,节后食品项价格普遍回落,拖累 CPI,猪肉(-9.6%)和蔬菜(-12.9%)下跌幅度大;非食品项环比预计季节性回落,但较温和,低基数下同比开启反弹。

2)PPI:预计 3 月同比 3.6%。从 PMI 价格分项看,3 月回升至高位,环比回落偏慢;大宗商品价格微涨,其中原油价格下跌,但铜和铁矿石上涨,预计 PPI 高点仍在 5 月,但破 6%可能性增大。

3.金融数据预测

1)新增信贷:“紧信用”正在释放,货币政策进入“窗口期”,预计新增信贷规模 2.5 万亿,增速下降至 12.5%。信贷结构进一步欧化,企业中长贷保持强劲,前期支持性政策退坡,企业短贷和票据融资同比回落明显。楼市监管趋严对居民中长贷的冲击开始显现。后续信贷节奏大概率放缓。

2新增社融:政府债券供给压力尚未释放,财政退坡下增速回落近 1 个百分点:新增社融规模为 3.2 万亿,增速 12.4%。3 月社融回落主因在信贷、政府债券、企业债券三方面的紧信用,以及非标延续压降态势共同所致。后续社融进入下行通道较为明确,但是回落幅度有所减弱。

3)M1、M2 增速:“紧信用”过程中搭配“稳货币”,后续货币边际收紧风险加大,M2 小幅回落至 9.6%,M1 维持在 7.5%附近。财政支出加大和货币边际收紧对 M2 增速影响互为对冲,M2 与社融增速相匹配而小幅下行。

4.贸易数据预测

1)出口:预计 3 月增速为 32.4%。3 月主要经济体制造业 PMI 动能延续高景气,海外经济动能 21 年前三个月仍然较强。可比国家看,韩国 3 月出口仍处高增长区间。

2)进口:预计 3 月增速 19.4%,贸易顺差为 479 亿美元。生产端小幅走高。价格上,3 月进口的主要大宗商品价格同比涨幅扩大,整体对进口金额带来支撑,国内进口 PMI 强于季节性。

二、货币动态

1.中国人民银行: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为维护贷款市场竞争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一是所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在网站、移动端应用程序、宣传海报等渠道进行营销时,应当以明显的方式向借款人展示年化利率,并在签订贷款合同时载明,也可根据需要同时展示日利率、月利率等信息,但不应比年化利率更明显。二是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金融机构、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以及为贷款业务提供广告或展示平台的互联网平台等。三是贷款年化利率应以对借款人收取的所有贷款成本与其实际占用的贷款本金的比例计算,并折算为年化形式。其中,贷款成本应包括利息及与贷款直接相关的各类费用。贷款本金应在贷款合同或其他债权凭证中载明。若采用分期偿还本金方式,则应以每期还款后剩余本金计算实际占用的贷款本金。四是贷款年化利率可采用复利或单利方法计算。复利计算方法即内部收益率法。采用单利计算方法的,应说明是单利。五是鼓励民间借贷参照本公告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3号)

2.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通知提出如下方面:一是加强借款人资质核查。切实加强经营用途贷款“三查”,落实好各项授信审批要求二是加强信贷需求审核。要对经营用途贷款需求进行穿透式、实质性审核,不得因抵押充足而放松对真实贷款需求的审查,不得向资金流水与经营情况明显不匹配的企业发放经营性贷款。三是加强贷款期限管理。要根据借款人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对期限超过3年的经营用途贷款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资金真正用于企业经营四是加强贷款抵押物管理。要合理把握贷款抵押成数,重点审查房产交易完成后短期内申请经营用途贷款的融资需求合理性。五是加强贷中贷后管理。要严格落实资金受托支付要求,加强贷后资金流向监测和预警。要和借款人签订资金用途承诺函,明确一旦发现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要立刻收回贷款,压降授信额度,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六是加强银行内部管理。要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内部制度,强化内部问责,加强经营用途贷款监测分析和员工异常行为监控。七是加强中介机构管理。建立合作机构“白名单”。对存在协助借款人套取经营用途贷款行为的中介机构,一律不得进行合作。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为购房人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房抵经营贷等金融产品的咨询和服务,不得诱导购房人违规使用经营用途资金。

3.利率:二季度利率债走势如何

中泰固收分析师肖雨认为, 当前长债收益率可能已处于顶部区域,基于资金利率中枢和期限利差简单推算,本轮债市调整收益率最高点可能不超过3.45%。不过,从环比视角看基本面复苏动能仍然较强,利率趋势性下行的拐点仍需等待。展望二季度,利率继续下行的空间和动能有限,反而存在一定的回调风险,重点需要关注两个因素。

一是政策态度的微调。近期央行召开信贷座谈会,银保监会发文防止经营贷违规流入地产,均透露出结构性紧信用的意图。参考历史经验,在实体融资需求旺盛背景下,加强金融监管和违规处罚带来的紧信用往往伴随着货币条件边际收紧、流动性摩擦加大、非银机构资金可获得性下降等现象,对债市反而不利。

二是常规因素对资金面冲击较大。4-5月份历来是缴税大月和财政支出小月,最近3年4-5月财政存款增幅均值超过1万亿元,再考虑到今年积极财政力度偏弱、5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补缴规模可能较大,预计财政存款回笼将消耗大量超储。随着新增地方债开闸放量,政府债供给压力也会阶段性大幅上升。他推算二季度政府债净融资规模接近2万亿,5月份达到峰值(超过8000亿)。整体来看,如果央行MLF续作不积极,4月中旬起流动性可能边际收紧。

李迅雷认为,今年市场利率上行的压力依然存在,一方面是通胀预期,另一方面是信用风险提升,但央行应该会采取相应的调控举措,提供相应的流动性,保持实际利率水平的稳定。总体来看,今年通胀或货币环境不会成为股市波动的主要负面因素。 

4.汇率3 月 19 日,在岸人民币兑美元夜盘收报 6.5097 元,较上一交易日夜盘收跌 37 个 基点。成交量 376.87 亿美元,较上一交易 日增加 6.22 亿美元。本周,在岸人民币汇 率围绕 6.50 上下震荡。WD

三、 行业动态

(一)煤炭动态

1.近期煤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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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煤炭运销协会组织召开经济运行分析座谈会

3月30日下午,中国煤炭运销协会组织国家能源、中煤、晋能控股、陕煤等14家大型煤炭企业有关负责同志在北京召开了经济运行分析座谈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纪委书记张宏对近期煤炭市场运行情况进行了分析,并对促进煤炭市场平稳运行提出了如下意见:一是要确保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发挥长协合同“压舱石”作用;二是要加强行业沟通交流,维护市场供需平衡;三是要加强煤炭中长期合同监管,提高合同约束力和严肃性;四是要推进对用户实施分层分级评价管理;五是建议煤炭企业积极应对“碳达峰、碳中和”挑战,正确对待,主动作为,发挥煤炭在能源体系中的保障作用。(来源:新浪网)

3."十四五"期间煤炭行业兼并重组仍将继续

今年3月3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发布《2020煤炭行业发展年度报告》。报告介绍,"十三五"期间,煤炭企业战略性重组步伐加快。神华集团与国电集团合并重组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山东能源与兖矿集团联合重组成立新山东能源集团,中煤能源兼并重组国投、保利和中铁等企业的煤矿板块,山西省战略重组成立晋能控股集团和山西焦煤集团,甘肃省、贵州省、辽宁省分别重组成立甘肃能源化工投资集团、盘江煤电集团、辽宁省能源集团。

战略重组后,国家能源集团、晋能控股集团、山东能源集团、中煤能源集团等4家企业煤炭产量超过2亿吨,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山西焦煤集团等2家企业产量超过1亿吨。目前,前8家大型企业原煤产量18.55亿吨,占全国的47.6%。其中亿吨级以上企业煤炭产量16.8亿吨,占全国煤炭产量的43%。

报告指出,"十四五"期间将继续促进煤炭组织结构调整,建设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培育3-5家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煤炭企业。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组建10家亿吨级煤炭企业。随着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步伐加快,大型企业原煤产量占比将进一步提高。(来源:北京司南矿业)

4.关注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 能源是经济发展的命脉

煤炭是基础性能源,我国煤炭产业规模未来依然很大,变革综合体现为发展模式变革,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煤炭精益供应是关键。一方面,供给侧供应的煤炭与客户需求相匹配,确保在需要的时间、按需要的数量送到指定的地点;另一方面,煤炭供应还要与新能源供应相匹配,共同保障能源安全,市场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和高效。

在周健奇看来,碳达峰、碳中和会在给煤炭等化石能源行业带来压力的同时,也会带来机遇。

第一是市场对煤炭精益供应的服务需求升级,将促进服务细分,带动煤炭供应链管理的相关服务业专业化发展,例如煤炭库存服务、加工服务等。

第二是新能源较快发展,有助于盘活煤炭企业的屋顶、工厂等大量闲置资源,也有助于具有较高素质和技能水平的职工在新能源领域再就业。煤炭企业所在地,很多都拥有非常好的阳光资源,可以将闲置的屋顶、制造厂再利用,发挥产业大军优势,积极向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领域转型。这种转型是煤炭企业转型发展的切实可行路径,同时也利于传统能源与新能源的精益供应。

记者了解到,有的地方在谋划“十四五”规划时,还在酝酿一些高碳发展的项目。这对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带来了怎样的压力?

对此问题,周健奇表示,在某些地区、某些时段,煤炭供应趋紧的情况是存在的。而且,高碳项目对地方经济具有不小的投资拉动效应。地方应提升风险意识,以减排目标为导向,重新考量高碳项目的规划。同时,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并不意味着不发展,行业内部的新陈代谢也不能停止。

“真正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符合高质量发展需求,满足现代煤炭产业体系建设要求的煤炭项目还是需要的。但高碳项目不能再高排放,而是要通过技术创新和精益供应,实现消费的低碳化。这也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周健奇进一步强调。(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5.分析与解读:煤炭行业在十四五期间可能还会面临合并重组,大型企业原煤产量占比将进一步提高。煤炭行业在碳中和、碳达峰的背景下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可能会出现增速过慢的情况。碳中和、碳达峰倒逼高排放企业进行技术研发与创新,来实现消费的低碳化。

(二)船舶行业

1.舟山市港口船舶污染物管理条例

3月26日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舟山市港口船舶污染物管理条例》获全票通过,自7月1日施行。《条例》为国内首部规范港口船舶污染物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填补了上位法空白,为港口船舶污染物“海陆无缝交接”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条例》规定不符合排放要求的港口船舶污染物应分类接收上岸,并创设性明确了污染物转移处置的联单制度,规定接收作业、转移作业、处置作业等关键环节均需要填写并运行联单,载明污染物种类、数量、转运处置方向等内容。联单数据监管部门共享。对未按相关规定填写并运行联单的,《条例》也针对不同情形和主体规定了相应罚则。

“解决了接收环节监管盲区问题,形成港口船舶污染物全过程全链条闭环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副调研员余才斌说,海洋污染物处置的最大难题在于产生在海上,利用处置在岸上,海、陆各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但海陆交接为空白地带,上位法欠缺,管理有漏洞,《条例》做了“补齐”。(来源:龙de船人)

2.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

3月30日,从交通运输部网站获悉,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来源:航运界)

3. 航运业排放以绿色转型是主题

2020年航运业排放约8.1亿吨二氧化碳,占全球二氧化碳总排放量2.4%。努力减少碳排放量仍然是航运业各方所需面对的核心问题。行业监管和政策框架形成正逐步加速,燃料转换目前处于早期阶段,但替代燃料越来越受青睐。按总吨计算,手持订单中30%为可使用替代燃料船舶。按载重吨计算,目前船队中26%运力为环保型船舶,21%运力安装了脱硫设备,并且节能技术正越来越受欢迎。接下来几年里和减排相关的一些对策,如船速放缓,拆船增加以及船队更新换代不均衡导致租船市场租金产生“分层”可能会给市场带来一系列影响。从长期来看,燃料转换将对贸易产生影响。

尽管新冠疫情对航运业的压力至今依然存在,但市场情绪有所改善,“绿色与科技”在疫情后期的规划中起到更重要的作用。随着复苏的持续,物流中断等因素带来的影响可能会减弱,但运力供应有限增长(改善经济范围不断扩大)可能有助于航运市场维持进一步的增长并进入周期的下一个阶段。(来源:航运界)

4.分析与解读:从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及舟山市发布的《舟山市港口船舶污染物管理条例》到世界各国都在开始研制船舶新能源燃料技术,以及新能源船舶在船舶里占比的逐步上升,可以看出新能源船舶将会成为船舶未来发展的一种趋势。

四、行业关注

1.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3月31日,为了预防、遏制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规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金融秩序,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组织起草了《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包括总则、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法律责任、附则,共五章五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证券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等。(来源:前海融资租赁俱乐部)

2.商务部等8单位关于开展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8单位发布关于开展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发展流程型、智能型供应链金融业务,为上下游企业提供基于供应链的授信、保理、结算、保险等金融服务。(来源:商业保理资讯)

银保监会将研究完善绿色金融相关政策措施。近日,银保监会将研究完善绿色金融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发展绿色金融,规范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向绿色产业,加强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提升绿色金融专业能力和金融服务质效,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工作,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来源:商业保理资讯)

3.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逐步发展大型设备等领域的设备租赁和融资租赁服务。《意见》指出,通过拓宽融资渠道等保障措施提升制造业质量效益、创新能力、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制造服务业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服务业企业开展债券融资,有效扩大知识产权、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规模,创新发展供应链金融,逐步发展大型设备、公用设施、生产线等领域的设备租赁和融资租赁服务,开发适合制造服务业特点的金融产品,鼓励创投机构加大对制造服务业的资本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服务业企业到主板、创业板及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来源:中国融资租赁资源网)